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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消防车通行属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或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处1万元以上5万无以下罚款……”4月15日,荆州支队通过荆州晚报、荆州新闻网等媒体提醒广大市民监督身边的消防违法行为。

 

4月上旬,荆州区曲江路216号一民房住宅发生火灾,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动就近的荆州消防中队官兵赶赴现场处置,当救援车辆从南环路金九龙大酒店旁转弯进入新风一路时,却受阻了。当时两辆别克在路中央相撞,因为事故负责划分问题两车一直停在道路中间,在消防人员告之前方发生火灾事故时,消防车辆需要从此通过时,两车主也不情愿将将各自的车移开。

 

直到最后,发生事故的两辆小车也没有为救援消防车让道,消防人员只好小心翼翼地指挥,消防车才勉强从旁边两米宽的路上通过。但一波未起一波又起,消防车辆驶到荆州区新风一路与曲江路交汇处时,由于这里的大量小商贩占道经营,原本畅通的消防车道成了商贩们谋取利益的的“乐园”,整个曲江路的上空招牌林立,电线、网线如同蜘蛛网,消防车无法前进,最后被迫停在了新风一路。

 

下车后,消防官兵不得不下车携带各类灭火装备,小跑50米才到火灾现场,幸运的该火灾已经被屋主扑灭,只烧毁了住宅内的棉被、床单等生活用品,没有造成大的损失。

 

本信息来自消防车官方网站:www.jnqc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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