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遭抢行引热议 根源何在
近日,北京东直门簋街一家米线店起火,消防车赶赴救火途中时,不仅未获社会车辆让行,反遭并线超车。有网友将“簋街消防车遭抢行”的视频传上网,引发热议。消防局呼吁,车辆应尽量绕开火灾现场。
在千钧一发的救火时刻,效率意味着生命关切度。但“闹市堵车”,却是紧急救援常面临的难题。在“塞车是家常便饭”的大都市,消防车再灵活,也时常迈不过“交通拥堵”的坎儿,只能错失救人良机,让人郁闷至极。“簋街消防车遭抢行”,不过是个典型例子。
虑及“救人要紧”,消防车先行被作为一种制度确立下来。给消防车让路,潜藏的语义就是“生命至上”。在我国,法律也赋予了消防车以道路优先权:消防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社会车辆和行人须让行,不得穿插超越。
政策善意,若无到位的执行,不异于泡沫一朵。消防车先行,恰恰就流于空壳化,沦为好景虚设:粗线条的规定,罚则的阙如,都让它执行力疲软。路况存在避让条件与否,司机是否蓄意阻拦,均在法规“一笔带过”的模糊地带,难以明辨。于是乎,“及时避让”也就尽系于民众道德的拷问了。
“素质说”,或能解释“不避让”现象生成的个人动机。能否给消防车、救护车让路,确也折射了个体的道德厚度。“没有一滴水会认为是自己造成水灾”的投机心理,让不少抢行者自我豁免。而法律裁量的含糊、执行的乏力,营造了“高容忍”的氛围,“阻碍消防车通行”的法律成本低得可怜。当然,道路空间的张弛,跟交通现场疏导的好坏不无关联。
舍此之外,犹须反思的是,“给特权车辆让路”的共识,何以迟迟没有形成?说到底,是特权车辆优先的合法性基础,并没获得民众认可。消防车、公务车等,之所以享有道路优先权,在于它指向着公共利益。但在现实中,“公车私用”的泛滥,透支着民众的信任,让公信力渐趋流失。在“不确定执行公务”的情形下,不避让,也就成了某些人的“另类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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